你好,结婚冷静期!

文|尚清

编辑|Masha Li
经由今年“两会”审议通过,《民法典》草案中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法案设立的背景不难理解,据民政部门曾发布过一项权威统计,从1987年到2017年,我国离婚数量从1987年的58.1万对增长到2017年的437.4万对,增长了6.53倍。
专家认为,离婚冷静期是离婚程序中适当的“时间门槛”,可以促进当事人冷静思考、妥善抉择,既能保障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又能确保当事人作出正确抉择、保护好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然而,5月15日,@央视新闻发布了一条微博:#民法典草案拟引入离婚冷静期# 你支持吗?6万多条转发和评论中,网友们的意见空前一致,统一站到了“不支持”的队伍里。

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听到反对意见后表示:“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时间中一般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于离婚冷静期。”
其实,从2017年起全国一些地方就已经开始试点,有些网友晒出了自己收到的“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多少人需要“冷静离婚”?
根据《2019民政统计年鉴》,2018年有446.1万对夫妇离婚,其中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有381.2万对,占离婚总数的85%;诉讼离婚的有64.9万对,不到离婚总数的15%。因此,“离婚冷静期”至少会影响到每年三百多万协议离婚的夫妻。
离婚冷静期的支持者普遍认为,离婚冷静期只针对协议离婚,家暴、出轨可以诉讼离婚,况且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韩国等国家都有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制度。
美国各州虽然细则不同,但都设置了离婚冷静期(Cooling Off Period)。第一点理由是有些夫妻申请离婚是基于一时的愤怒和冲动,很快就会后悔,所以设立离婚冷静期,是给申请离婚的夫妻重新考虑是否要保留婚姻的机会。
第二点理由是,离婚冷静期能给离婚中被动的一方(即不是提交离婚申请的一方)足够时间来考虑离婚可能带来的后果,以及离婚协议是否合理,因为主动提出离婚的一方可能谋划已久。
在美国也没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之分,只有有争议离婚(contested divorce)和无争议离婚(uncontested divorce),两者均通过法院进行。即使是无争议离婚也要花费至少一两千美元的律师费,此外还有几百美元的服务和材料费,等待最少六个月时间。
美剧《致命女人》中就有段经典台词:婚姻比看上去难多了,死亡比离婚便宜(Marriage is harder than it looks. Death is cheaper than divorce)。

法国婚姻法规定,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必须分居三年以上;如果双方协议离婚,那么婚后六个月之内不得离婚,六个月之后共同提出离婚申请的,还要有三个月的考虑期,除非某一方犯下严重错误,那么离婚会更快。
如此严苛的离婚程序带来的就是法国结婚率持续走低,59.7%的儿童都是非婚生子。
“意大利式离婚”历史更为悠久,还专门拍成了电影。作为基督教的发源地,离婚在意大利很长一段时间是违法行为。所以感情破裂的夫妻要么各玩各的,要么就把配偶干掉好从婚姻里脱身。
可以看出, “离婚冷静期”的提出的确有理可循,但前提是法律咨询和援助得到完善、离婚诉讼方便快捷、弱势方的安全得到保证、家暴证据在庭上能被认真采纳、感情破裂的判断依据符合常理。
提出反对声音的网友认为,现实中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打不成离婚官司,协议离婚里没有多少人是真的“好聚好散”,选择它是因为它是逃离苦海的最快方式。
导致离婚的因素也不仅仅是一时冲动、性格不和,黄赌毒、出轨和家暴,也有很多灰色地带,取证困难不好上但杀伤力和破坏力很大。
中国离婚案中80%由女性提出
网友反对离婚冷静期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女性权益和离婚自由的剥夺。
1948年,受刘少奇邀请,邓颖超牵头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成立了立法小组,她在调研中发现:农村妇女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男方认为女方是花了钱买来的,更有“娶妻如买马,骑时用鞭打”、“鬼神不是神,女人不是人”等说法。
据山西省50多个县的不完全统计,1949年1月-10月, 由于封建家庭制度的迫害,发生命案464起,其中妇女被直接迫害致死的占25%,因要求离婚不成而自杀的占40%,因在家庭中受虐待而自杀的占20%,因其他家庭纠纷而自杀的占12%。仅河津、万泉两县在半年中,就有29名妇女被逼上吊、跳井。
邓颖超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婚姻不自由,其中更甚的是离婚不自由,因此,她坚持在条文中加入: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区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调解无效时,亦准予离婚。
当时很多人对“一方坚持离婚就可以离婚”这一条文持不同意见,认为主张离婚应有条件。邓颖超仍坚持不加条件,理由是:
“中国长期停滞在封建社会,最受压迫的是妇女,婚姻问题上妇女所受的痛苦最深。早婚、买卖婚姻、包办婚姻、老少婚是普遍现象。所以,一方坚持要离就让离,主要根据广大妇女的利益提出。”
中央最终采纳了邓颖超的意见,在1950年颁布实施的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中,庄重宣布了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一方坚持离婚,就可以离婚。
过去,由于缺乏独立生存的社会环境,女性通常是男性的附属品,离婚对女性来说意味着更加艰辛的生活,由此还演变出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等俗语。在男权社会下,由于同工不同酬、高薪行业的性别壁垒等因素,男性更容易成为占据资源多、收入更高的一方。
在女性经济和社会地位逐渐提高的今天,当婚姻双方判定分开后自己会过得更好时,离婚就成了一种合理的选择。
除了对于“任何一方不愿意方可撤销离婚申请”规定的不满,网友也对“冲动离婚”的定义存在疑惑。据《年鉴》统计,2018年有1013.9万对夫妻结婚,其中429.2万对夫妻为再婚,其中又有562921对夫妻是复婚。平均每18对新婚夫妇中,就有一对是复婚;结合2018的离婚率,离婚人数与复婚人数的对比是8比1。
假设所有复婚者离婚时都是“冲动离婚”,那么每年的确有约50多万对夫妻会因为“离婚冷静期’而避免冲动。
然而,各地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出台与近年离婚率的不断攀升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为了获得首套房购房优惠、获得买房资格(北京户籍家庭已有两套房,没有购房资格)、避税等原因,一线城市的离婚率、复婚率同时上升。
另外,根据《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离婚纠纷》显示,2014至2016年间,27.8%的夫妻因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请离婚。
诉讼离婚的难度和成本向来极高,许多经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甚至为了加快流程而选择协议离婚。
与占离婚比例中十分之一的复婚夫妻相比,家暴在诉讼离婚中占比超过四分之一,冷静期显然存在增加受害者受害风险、增加弱势方的负担的可能。
据相关数据显示,近年中国离婚案件中有80%是由女性提出。
是什么束缚了女性离婚?

1、物质决定意识。女性社会和经济地位的提升让她们对婚姻的依赖性大大减弱,转而追求个人的自由、人生意义,以及自己满意的生活方式。
2、家庭暴力、冷暴力。女性对婚姻的满意度不仅停留在“丈夫回家就好”,而更强调婚姻中的爱和尊重。
3、生活压力。女性往往在家庭生活中承担着双重负担,一边要外出工作赚钱养家,一边要承担着大多数的家务和育儿任务,但人们的自我追求和婚姻需要付出的矛盾不可调和时,离婚便不可避免。
离婚冷静期背后的价值观就是:离婚是一件坏事,只要离了,就会对你的人生产生重大影响。这种价值观通常是附加在女性身上,与男性关系不大。
一旦女性离婚了,身边就会有人说:
“离了婚的女人不好再婚,下一个可能还不如这个。”
“你一个人过得会很辛苦,两个人好歹能凑合一下。”
对于女性来说,离婚本就是破釜沉舟的事,需要很大的勇气。离婚冷静期的设立看似是积极的,但却会把很多人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击碎了。
结婚冷静期来了
离婚冷静期带来的可能是人们主动实行的结婚冷静期。
据媒体统计,深圳历年离婚总量一般不会超过同期结婚总量的三分之一,而到今年四月,深圳的离婚总量达到了结婚总量的84%,网上预约系统截止6月16日的离婚名额都已被预约满。
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条款通过以后,广州的离婚预约系统爆满,一个月之后的离婚预约号都没了,结婚预约号倒是比较充足。
李银河曾提出“婚姻制度终将消亡”的观点,随着现代人寿命变长、离婚成本变高、女性追求事业和社会地位、女性性解放、情感替代品增多等诸多因素,婚姻制度已然呈现出式微趋势。
即使在家庭观念较重、女性地位较低的日本,婚姻在人生中的重要性也呈明显的下降趋势。日本NHK于2019年1月公布了一份关于日本人结婚倾向的调查结果。调查显示,只有27%认为“结婚是理所当然的”,认为“可以不结婚”的占68%;认为“即使结婚,也可以不要孩子”的占60%;30-39岁年龄段接受可以终身不婚的比例最高,达到88%。
也有人认为未来人们只会为更高级的婚姻买单,也就是“婚姻升级”。婚姻不再是人们告别“苦日子”的方式,“搭伙过日子”的作用将会逐渐弱化,未来的结婚原因更可能是自主地“为爱成婚”。


TOP HER | 中国女性商业财经第一媒体

商业媒体 | 数据调研|投资顾问 | 整合营销

北京· 上海· 香港· 纽约· 伦敦· 温哥华 | topher@topherglobal.com

 

TOP HER 栏目编辑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